多年以来,外资企业在我国一直给人“劳动保障水平比较高”的印象。“工资门”,事件,使人们不会相信,那繁华的地段、时尚的店铺、优美的服务环境、企业的国际知名度、资本来源国的高收入水平等等,如此财大气粗的企业,还会亏待员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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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观而言,这种好印象的确有它的道理。在进入中国市场初期,这些企业一般都能遵守中国法律,特别是他们给职工的待遇,明显高于内资企业。正是这一因素,为这些外资企业挣得了好口碑。
与这种印象相关,善意的人们很容易忘记这些企业的资本本质,以至对这些企业的劳动保障水平“迷信”起来。例如,某些监管机构对这些企业疏于监管,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,在他们的脑海里,总以为这些企业的劳动保障工作,肯定比我们内资企业做得好。连这些企业里的职工,也很愿意相信本企业的劳动保障已经很不错了,无须再动什么脑筋维护自身权利。2006年下旬,在沃尔玛公司工会事件的讨论中,就有不少外企青年职工认为,外资企业没有必要建立工会;这次麦当劳等企业违反最低工资法律事件的曝光,不是来自这些企业的员工,而是来自报社记者的“卧底”调查,都与这种迷信有关。
这起事件告诉我们,这种认为外资企业劳动保障水平高的“迷信”已经不合时宜。对这些企业加强监管,同样很有必要。所有企业,即使是知名度很高的跨国企业和国内企业,只要你让它拥有特殊地位,脱离必要的监管,同样可能违反法律,成为血汗工厂。从实践来看,外资企业严重违反劳动法,麦当劳、肯德基这起事件也不是第一回了,前几年,外资企业大多拖延建立工会同样是典型的例子。作为外资企业员工,也需要有权利的自觉,不能被外资企业劳动保障水平高这一迷信迷惑。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,工资待遇这些重要事项,不再是像计划经济年代那样由政府决定,而要靠“自己动手,丰衣足食”。当然,这种权利的维护决不是莽撞粗暴,而是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,讲究方式方法。例如,工会部门近年来所倡导的“组织起来,切实维权”,就是一条有效途径。